1.负责人员上下编工作;
2.负责教职工工资套改、工资晋升、工资调整等工作;
3.负责教职工工龄认定工作;
4.负责教职工绩效工资改革、审核发放及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离退休干部待遇核算与发放等工作;
6.负责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类工资统计报表工作;
7.负责教职工考勤管理、病事假手续办理工作;
8.负责教职工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及认定工作;
9.负责编外人员工资核算与发放工作;
10.负责岗位设置、岗位聘任、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在编人员合同管理等工作;
11. 负责劳动保障年检、残疾人就业保障年检工作;
12.完成日常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