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通〔2025〕15号)和《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小学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等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5年高教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审名额
(一)在编人员:根据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空岗数,结合师资队伍建设实际,由学校研究确定申报评审名额。申报评审名额另行公布。
(二)校聘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的校聘人员(不含劳务派遣人员)可申报评审高教系列职称,须提供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申报评审名额另行公布。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在编和校聘申报人,均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108号)规定的申报评审条件执行。
(二)根据《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职称申报评审管理办法(暂行)》(黔交职院〔2023〕41号)规定,晋升高一级职称须符合以下条件。
1.高教系列职称申报人员晋升高一级职称,除满足《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108号)之外,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职称申报时担任辅导员(班主任)满一年(截止申报当年7月1日)并考核合格,但职称申报后必须完成一届辅导员(班主任)带班工作并考核合格。由所在系和学生处出具证明。
(2)承担学校“三全育人”工作,按照《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三全育人”导师评定管理办法(试行)》(黔交职院〔2022〕44号文件附件9)完成“三全育人”60积分(截止申报当年7月1日),但职称申报后必须完成“三全育人”180积分。“三全育人”工作量由学校“三全育人”导师评定委员会认定。
(3)服务乡村振兴(含原脱贫攻坚)工作经历满一年(截止申报当年7月1日),或参加孔子学院及国际组织援外交流等工作经历满一年(截止申报当年7月1日)。一次连续性乡村振兴(含原扶贫驻村)经历只能用一次,不能重复使用。
申报教授职称的教师,需按照《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通〔2022〕108号)文件要求,“高校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除满足贵州省基层服务相关要求外,至少须有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或服务乡村振兴、参加孔子学院等国际组织援外交流等工作经历”,不可使用“三全育人”工作量,青年教师为不超过45周岁的教师。
2.申报教授的教师年满四十五周岁、申报副教授、讲师的教师年满四十周岁(计算至申报当年12月31日)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高一级职称对担任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经历不作要求,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或顶岗实习工作经历满一年(截止申报当年7月1日)。由所在部门出具证明,组织人事处认可。
(2)从事行政管理工作(职能部门人员、教学系部三级班子及以上人员),具有1年及以上行政工作经历(截止申报当年7月1日)。由所在部门出具证明,组织人事处认可。
(三)黔人社通〔2022〕108号文件中涉及教师分类型(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的,申报人结合自身实际选择所属类型,业绩成果应满足相应类型的要求。
(四)黔人社通〔2022〕108号文件中的高水平论文,以科研处认定的为准。
三、基层服务经历
按照黔教师发〔2019〕128号、黔党办发〔2020〕8号等文件规定,高教系列职称申报人员,晋升高级职称前须到县级及以下单位连续服务1年以上,或累计服务2年以上;晋升中级职称前须到县级及以下单位累计服务1年以上。
基层服务经历的认定,按照《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基层服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黔交职院〔2021〕45号)执行。
四、继续教育学时
每年继续教育学时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时不少于学时的三分之二。
根据省人社厅要求,申报人员还应完成当年规定的公需科目学习。未按要求完成当年规定的公需科目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在2025年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根据黔人社通〔2025〕15号文件规定,为激励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基层,助力乡村振兴。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时,任现职期间全职参加乡村振兴驻村工作满1年的,总体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减半;满2年的,免除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五、申报材料填报
高教系列正高职称委托省教育厅高教系列高评委评审,高教系列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由学校组建高评委自主评审。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文件精神,高教系列职称采取线上评审。
1.填报申报评审材料。申报人于7月1日至8月3日,登录职称系统维护本人信息、填写上传申报材料,为提交申报材料做好准备。准备就绪的可点击“预约自动申报”,系统将在申报时段内自动申报,也可于8月4日8:00至8月8日17:00手动申报。职称申报材料上传清单及要求参考附件6。
“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系统”)网址为:https://rcrs.gzsrs.cn:9999/ips/,采取自主注册方式获取个人账号,在账号登录页点击右上方的注册按钮,选择“个人注册”入口,填写完善个人信息,完成实人认证后,即可完成注册生成账号。
2.上传代表性成果。申报正高级任职资格的,还须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贵州)”(简称“教师系统”)完善信息并上传按专业(学科)分类自行选定的1篇(个、件)个人最具代表性的成果。网址为:https://117.135.201.241:8081/mgmt,填报“教师系统”的代表性成果必须从本人的业绩成果条件中选取其一,需隐去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具体上传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它事宜
1.职称申报评审是一项政策性和时效性很强的工作,请申报人在本通知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和填报系统,漏填、错填、逾期填报系统的责任自负。
2.若申报人数多于学校核定的申报评审名额的,按《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职称申报评审管理办法(暂行)》开展量化考核,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根据黔人社通〔2025〕15号文件规定,从2025年起,专业技术人员受党纪政务等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
4.申报其他系列职称的,请与人事处沟通后再申报,且严格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通〔2025〕15号)附件规定的申报时间在职称系统填报申报材料。
5.其他未尽事宜,以上级部门和学校的政策规定为准。
6.今年拟申报职称的教师请及时加入QQ群:965155274。
附件:1.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职称
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通〔2025〕15号)
2.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小学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等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3.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通〔2022〕108号)
4.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职称申报评审管理办法(暂行)(黔交职院〔2023〕41号)
5.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基层服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黔交职院〔2021〕45号)
6.职称申报材料上传清单及要求
(联系人:李雪仁 0851-88133629)
人事处
2025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