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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9    作者:     来源:     点击:


 

院属各部门: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全文转发,请各部门及时传达并做好宣传工作。

一、人员范围

满足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要求的在编人员和院聘满一年的人员。

主要要求为:1.本科及以上学历;2.普通话等级二乙以上,若拟聘任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者不作具体要求;3.《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4.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结论合格,有效期为半年以内。其他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二、报名提示

(一)选择确认点: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二)考试形式:“非国家统一考试”;

(三)专业技术职务:没有评职称的老师填写“无”(不要选高校教师未聘);

(四)专业选择:建议选择与你所学专业和任教专业最相关的那个,涉及到今后评职称的方向,而且一定要选到最小的专业,不要选大类(去年其他学校有选大类,申请不通过,就要第二年才能重新申请)。

三、时间安排

请申报人员于4月20日-28日进行网上申报,510日—16日将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学院组织人事处审核(行政楼A312),个人材料放至一个档案袋内粘贴封面,需要报的材料清单及封面见附件2《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档案袋》,逾期将不再办理。

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方案另行通知。

请符合条件申报教师资格证的老师加入2023年教师资格证申请工作QQ群:465667280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档案袋

 

联系人:黄湛煐   联系电话:0851-88133629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