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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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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高教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26    作者:     来源:     点击:


院属各部门

根据上级部门职称工作有关政策《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小学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等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4年高教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审名额

(一)在编人员:根据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空岗数,结合师资队伍建设实际,由学校研究确定申报评审名额。申报评审名额另行公布。

(二)院聘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的院聘人员(不含劳务派遣人员)可申报评审高教系列职称,须提供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申报评审名额另行公布。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在编和院聘申报人,均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108)规定的申报评审条件执行。

(二)根据《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职称申报评审管理办法(暂行)》(黔交职院202341)规定,晋升高一级职称须符合以下条件。

1.高教系列职称申报人员晋升高一级职称除满足《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108号)之,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职称申报时担任辅导员班主任一年(截止申报当年7月1日并考核合格,但职称申报后必须完成一届辅导员班主任带班工作并考核合格。由所在系和学生处出具证明

2)承担学校“三全育人”工作,按照《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三全育人”导师评定管理办法(试行)》(黔交职院〔2022〕44号文件附件9)完成“三全育人”60积分截止申报当年71日)职称申报后必须完成“三全育人”180积分。“三全育人”工作量由学校“三全育人”导师评定委员会认定。

3服务乡村振兴(含原脱贫攻坚)工作经历满一年(截止申报当年71日),或参加孔子学院及国际组织援外交流等工作经历满一年(截止申报当年71日)一次连续性乡村振兴(含原扶贫驻村)经历只能用一次,不能重复使用。

申报教授职称的教师,需按照《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通〔2022108号)文件要求,“高校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除满足贵州省基层服务相关要求外,至少须有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或服务乡村振兴、参加孔子学院等国际组织援外交流等工作经历”,不可使用“三全育人”,青年教师为不超过45周岁的教师。

2.申报教授的教师年满四十五周岁、申报副教授、讲师的教师年满四十周岁(计算至申报当年12月31日)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高一级职称担任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经历不作要求,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或顶岗实习工作经历满一年截止申报当年71日)所在部门出具证明,组织人事处认可。

2从事行政管理工作(职能部门人员、教学系部三级班子及以上人员),具有1年及以上行政工作经历截止申报当年71日)所在部门出具证明,组织人事处认可。

(三)黔人社通2022108文件中涉及教师分类型(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的,申报人结合自身实际选择所属类型,业绩成果应满足相应类型的要求。

(四)黔人社通2022108文件中的高水平论文,以科研处认定的为准。

(五)专业技术量化考核由教学质量评价和业绩成果量化构成,业绩成果量化考核根据《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量化考核实施细则(试行)》(交职院20209)执行。量化考核仅作为职称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学校还需开展学术水平和对学校发展贡献等评议,最终确定推荐申报人选。

基层服务经历

按照黔教师发2019128号党办20208等文件规定,高教系列职称申报人员,晋升高级职称前须到县级及以下单位连续服务1年以上,或累计服务2年以上;晋升中级职称前须到县级及以下单位累计服务1年以上。

基层服务经历的认定,按照《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基层服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职院202145)执行。

四、继续教育学时

每年继续教育学时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时不少于学时的三分之二。

根据省人社厅要求,申报人员还应完成当年规定的公需科目学习。未按要求完成当年规定的公需科目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在2024年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五、申报材料

高教系列正高职称申报评审

高教系列正高职称委托省教育厅高教系列高评委评审,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文件精神,采取线上评审。

1.提交量化考核材料。申报人根据《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量化考核实施细则(试行)》(黔交职院2020〕9号)规定,于8月12前提供纸质的量化考核支撑材料和量化考核自评表,量化考核支撑材料按自评表所列条目排序,用长尾夹分类夹好、不需装订)。职称评审条件有要求,但量化考核不涉及的申报材料单独用长尾夹夹好(例如:教师资格证、年度考核情况、班主任经历或坐班经历、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企业实践和基层服务情况等)。

2.填报申报评审材料。申报人于8月1日至8月25日,申报人可登录职称系统维护本人信息、填写上传申报材料,为提交申报材料做好准备。准备就绪的可点击“预约自动申报”,系统将在申报时段内自动申报,也可于8月26日 8:00 至8月30日 17:00手动申报。为错开8月26日至8月30日申报高峰,建议选择“预约自动申报”。职称申报材料上传清单及要求参考附件3。人社职称系统网址为:http://rcrs.gzsrs.cn:9999/ips/,学校已为教职工建立个人账号,账号为个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123@abc为保障个人信息安全和方便今后使用,请及时修改并牢记密码。密码如有错误,请使用个人手机号进行密码重置。如未创建个人账号,请反馈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给组织人事处。

3.上传代表性成果。申报人于8月25日8:00至2717:00,时间需要对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贵州)”(简称“教师系统”)完善信息并上传按专业(学科)分类自行选定的1篇(个、件)个人最具代表性的成果。

网址为:https://117.135.201.241:8082/selfservice/index填报“教师系统”的代表性成果需隐去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

高教系列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

采取线上评审方式。

1.填报申报评审材料。申报人在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填报申报评审材料,填报时间、申报材料上传清单及要求等与正高职称申报相同如未创建个人账号,请反馈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给组织人事处。

2.提交量化考核材料。根据《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量化考核实施细则(试行)》(黔交职院2020〕9号)规定,于9月9日至11提供纸质的量化考核支撑材料,纸质量化考核材料的要求与正高职称申报相同。提交量化考核材料的申报人员范围另行通知。

六、其它事宜

1.职称申报评审是一项政策性和时效性很强的工作,请申报人在本通知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和填报系统,漏填、错填、逾期填报系统的责任自负。

2.今年拟申报职称的教师请及时加入QQ群689342869,并在2024年8月5日前以部门为单位提交附件5 拟申报2024年职称人员摸底表到邮箱980987121@qq.com

附件:

 附件1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通〔2022〕108号).pdf

 附件2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职称申报评审管理办法(暂行)》(黔交职院〔2023〕41号).pdf

 附件3 职称申报材料上传清单及要求.pdf

 附件4 量化考核自评表.doc

 附件5 拟申报2024年职称人员摸底表.xls

 

联系尧妍   0851-88133629

 

            组织人事处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