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技师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学院做好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程序:按照个人申报、部门(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部门(单位)内公示、教务处初审、组织人事处复审、院党委审批、组织人事处上报的程序进行;
二、人选所应具备的条件详见文件要求;
三、各部门(单位)要在4月11日前完成推选工作,并在所在部门(单位)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审签,于4月17日前将推荐表(一式两份)、人选一览表及其电子版,部门(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纪要、公示表(含公示结果报告)等一并报学院组织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学校青年
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学院组织人事处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