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各部门、技师学院:
根据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黔人领发〔2017〕7号)要求,现将学院做好2017年度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及时传达文件精神,并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
二、遴选工作程序:按照个人申报、部门(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部门(单位)内公示、组织人事处审核、院党委审批、组织人事处上报的程序进行;
三、材料装订要求:申请书与附件材料装订为一本,附件材料按申报书的项目顺序装订,附件材料各项目之间需用彩色纸张隔开,并在彩色纸张上打印本部分材料简要目录。申报材料共装订6份。
四、因当前学院正在进行国家优质院校建设,对师资队伍建设的要求较高,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申报;
五、各部门(单位)要在4月24日前完成申报人选的遴选工作,并在所在部门(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4月28日11:00前将申报材料及部门(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纪要、公示、公示情况报告等一并报学院组织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黔人领发〔2017〕7号)
学院组织人事处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