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系部、技师学院:
根据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职业教育分会《关于开展2017年度中国交通教育终身成就奖、突出贡献奖、优秀中青年教师奖和中国交通院校优秀特困生奖等奖项评选活动的通知》 (交职教研〔2016〕05号)精神,现将学院中国交通教育终身成就奖、突出贡献奖、优秀中青年教师奖和中国交通院校优秀特困生奖人选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选推荐
1.符合交职教研〔2016〕05号文件规定的中国交通教育终身成就奖、突出贡献奖、优秀中青年教师奖和中国交通院校优秀特困生奖评选条件。
2.组织人事处负责中国交通教育终身成就奖、突出贡献奖、优秀中青年教师奖推荐人选的选拔,名额为3人(中国交通教育终身成就奖、突出贡献奖选择其一申报);学生处负责中国交通院校优秀特困生奖推荐人选的选拔,名额为1人。
3.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的原则,根据推荐对象申报条件,综合各方面意见,由学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上报人选。
二、推荐程序
1.中国交通教育终身成就奖、突出贡献奖、优秀中青年教师奖推荐程序:个人申报、系部(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议(行政部门需召开部门会议通过)、部门(单位)内公示(公示期3天)、组织人事处审核、院党委审批。
2.中国交通院校优秀特困生奖推荐程序:学生个人申报、所在班级公示(公示期3天)、学生处审核、院党委审批。
三、材料报送
请各部门(单位)于6月26日(星期一)前将推荐人选的《申报表》(含电子版)报学院组织人事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学院组织人事处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