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开展2019年度高校教师中级职称评审会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40号令),《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等三个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黔教师发〔2019〕128号)精神,2019年12月5日,在清镇校区图文信息中心A区313会议室开展学院2019年度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级评审,评审委员会主任由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刘正发同志担任,成员由学院5名专家和省内高校10名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分为工学组和综合组。
2019年度学院共计10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校系列中级职称申报,通过专家评审、专业(学科)评议组评议、评审委员会评审,10名申报人员具备高校教师中级职称任职资格。